原标题 赵晓菊:上海首部绿色金融法规将助力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建设 澎湃新闻记者 陈佩珍 6月22日,赵晓助力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绿色金融发展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菊上金融建设《若干规定》将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海首 这是部绿自202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以来,上海市首次运用立法变通权在金融领域的色金枢纽一次有益尝试,同时也是融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规将国际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绿色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赵晓助力一次重要立法成果。这是菊上金融建设上海制定的第八部浦东新区法规。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荣誉院长赵晓菊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海首《若干规定》的部绿颁布实施,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色金枢纽打造上海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提供了法制化保障。融法通过《若干规定》的规将国际引导、鼓励和支持,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在开展绿色金融服务的进程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浦东新区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具备哪些优势条件? 赵晓菊认为,第一,上海是全国乃至全球金融要素市场最全的城市,而这些金融市场要素机构绝大多数设在浦东;第二,浦东新区是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上海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等重大战略实施的核心承载区;第三,新开发银行、全球最大的100家资管机构中的近半数、全球资产管理规模排名前10机构中的9家落户浦东。全国近半数的外资法人银行、近1/3的公募基金公司在浦东都设有机构;第四,上海正在申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浦东正在申请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在这两项工作中,浦东新区都承担着开展绿色金融和碳金融业务、支持企业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使命。 在赵晓菊看来,《若干规定》主要有六大亮点:为绿色金融发展夯实三大基础条件需做的工作以及分工,提供了法规依据和保障;市、区政府、监管及政府部门任务分工明确,易落实、可考核;将转型金融、生物多样性投融资等新理念与创新实践纳入法规框架;将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及创新相关激励约束机制纳入法规;找准改革突破口,各方聚力促转型;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的相关规定。 打造具有特色的绿色金融示范样本,金融机构目前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发力? 赵晓菊表示,金融机构应高度关注金融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等相关政府部门、浦东新区分别制定的产业端的绿色产业标准和金融监管部门及政府部门制订的分类绿色金融标准,并将这些绿色金融标准应用到对客户的筛选、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积极开展绿色金融、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时,赵晓菊认为要先做好《若干规定》中第五、六、七条中规定的绿色项目认定和绿色金融标准的研究制定。 “我国绿色分类标准的顶层设计尚未统一,不同管理部门的监管标准也各不相同。例如,银保监会与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在对企业端的绿色项目标准就不尽相同。另外,关于绿色金融的监管标准和气候投融资的监管要求和监管标准,也不相同。本次,《若干规定》的颁布有利于将不同的监管标准尽量趋于简单和统一。”赵晓菊说。 赵晓菊进一步表示,金融监管部门的人力资源部,要为本部门的各级领导和从业者,安排参加与绿色金融创新及相关风险识别与监管、生物多样性投融资的方式及相关风险的识别及监管的能力建设的学习进修机会,定期组织研讨交流,提升监管者自身的监管眼界和监管能力。 |